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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大學 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

最新消息

【獎學金】114學年度「教育部弱勢助學金」申請事宜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請作業時間:114815日至95日(每年僅收件1 次,逾期不受理)。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請資格:

(一) 學籍: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修業年限 內具有正式學籍學生。(不含延修生、休學生、退學 生、遭開除學籍、研究所在職專班)

(二) 財產所得:

1.         家庭所得:學士班學生前一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 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以下者;碩博士班學生前一年家 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。

2.         不動產: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得超 過新臺幣650萬元。

3.         利息: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逾新臺幣2 萬元。若利息所得合計逾2萬元,但利息所得來自優 惠存款且存款本金合計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,得檢 附佐證資料於申請時交到生活輔導組。 裝 訂 線 第1頁,共2

 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線上申請步驟:

(一) 於規定申請期間至本校「弱勢學生助學申請系統 (https://my.ntu.edu.tw/coloan/readme.aspx)」申辦並列 印出申請書紙本,並於申請書上簽章。

(二) 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存成PDF電子檔,上傳到同學本人 的NTU Space,再將檔案連結寄至生活輔導組信箱 (advisory@ntu.edu.tw),主旨註明「弱勢助學金申請系統申請序號-科系年級-學號-姓名」如:弱勢助學金申 請-17301-生化3-B09000000-OO

 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請應繳附文件:

(一) 申請表:請至本校弱勢學生助學申請系統,列印申請表 並簽章後。

(二)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(含請領記錄查詢結果)。

 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案詳細資訊、申請操作說明,請詳閱生活輔導組網頁公 告(https://advisory.ntu.edu.tw/CMS/Page/18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