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(114)學年度「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」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,請查照並配合以下事項辦理。
1. 該獎學金申請資格為(1)本院二年級以上在學生。請以114-1學期從未領其他獎助學金之同學做推薦(曾獲得本獎學金者不得再申領)(2)本校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,且無不良紀錄,家境清寒者優先。(詳如附件獎學金辦法、生輔組通知與注意事項)
2. 申請文件為申請書、同意切結書、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與名次證明正本、歷年獎懲紀錄正本、戶籍謄本、清寒證明書。(詳如附件-學務處生輔組通知與注意事項、獎學金申請辦法)
3. 請於9/19(五)上午11:00前將系所推薦名冊彙整表、學生名冊檢查表及學生申請文件送院彙辦,並請提供學生名冊excel電子檔至yeachyi@ntu.edu.tw,逾時歉難收件。
4.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。
(如無人申請亦請務必回覆信箱或電話告知)
★生輔組公告網址:https://advisory.ntu.edu.tw/CMS/ScholarshipDetail?id=7807
備註: 依據109年9月17日本院獎學金委員會會議決議:1. 嗣後獎學金審查將就整體清寒學生作適當調整。2.有關清寒獎學金之申請文件,嗣後必須附有所得清單、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