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「亞細亞銀行獎學金」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,照以下事項辦理。
一、該獎學金申請資格依「國立臺灣大學亞細亞銀行獎學金設置要點」(下稱本設置要點)第三點規定,分為第一類及第二類:
(一) 第一類:以本校研究生身分發表之論文,其研究主題屬金融、經濟等相關領域,並以金融創新研究為優先。
(二)第二類:曾獲全國性學術團體、學術機構或政府機關主辦之經濟、金融、管理等相關領域博碩士論文獎、學術研究獎項或競賽獎項(如台灣經濟學會博碩士論文獎、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管理博碩士論文獎等)
二、繳交文件:
(一)共同應繳文件:
1. 專用申請書。
2.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需蓋有申請當學期之註冊圓戳章)。
3. 歷年成績單與獎懲紀錄證明(碩士班一年級申請者,應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;博士班一年級申請者,應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)。
4. 教授推薦函。
(二)申請第一類資格者,另應檢附下列文件:
1. 碩博士論文大綱或研究計畫書(以四頁為限)。
2.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無者,免予檢附)。
(三)申請第二類資格者,另應檢附下列文件:
1. 得獎證明文件(如獎狀、得獎公告或主辦單位證明)。
2. 成果證明文件(如論文摘要、全文、競賽作品說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成果內容之文件)。
3.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無者,免予檢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