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臺灣大學 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

博士班入學

【逕博】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有關事宜

一、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:

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。

()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。各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,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。

()因其他特殊情形,經擬逕修之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。

 

二、須檢具下列文件:

()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
()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
()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。

()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之資料。

 

三、申請者請於103日至1011日止,將應繳資料送至申請系所。

 

四、另114學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(國科會)設有博士生研究獎學金,「國科會甄選」全國名額計400名,將於11310月在國科會網站受理申請,請務必留意相關獎學金訊息。